本报讯 (俊杰 志明)滦县一男子以“处对象”的名义,先后多次骗取女方钱财,供自己挥霍。因涉嫌诈骗,该男子被滦县警方抓获。
今年4月,女子方某与一名男子加为微信好友,两人多次聊天后,成为男女朋友。之后该男子通过编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进货需要货款”等理由,数次向方某借款26900余元。方某将钱借给该男子后,再也联系不上他。
滦县公安局茨榆坨派出所民警接到方某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民警从方某处得知,男子自称“金磊”,并开过一辆面包车与其见面。民警通过大量调查,最终锁定了面包车车主黄某。通过方某辨认,黄某就是自称“金磊”的男子。
5月30日10时许,民警在黄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黄某交代了以“处对象”的名义,先后数次骗取方某269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