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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省会交警打人” 视频失实
原是警方正依法履职纠正违法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5月28日,互联网上疯传一段长达46秒的视频,视频显示:在省会体育大街南二环路口,一名身穿背心的纹身男子被两名执勤交警摁倒在地。经过警方核实,实际情况是民警正在现场制服违法行为人。

    原来, 5月28日上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裕华交警大队民警在体育大街与南二环路口设卡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0时16分许,时某骑电动自行车驮载江某在南二环辅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至体育大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制止,时某拒不听劝阻,强行通过后被民警拦停。

    时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随后其情绪暴躁,威胁谩骂并推搡执勤民警,民警对其讲明法律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以及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1项之规定,决定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元罚款时,时某不停地辱骂民警。民警对时某再次警告无效后采取了现场制服措施。

    在采取强制措施并等待支援过程中,江某不断用随身携带的雨伞抽打民警、辅警,同时不停地恶语相加,时某也在不断威胁警务人员。

    随后,110民警赶到后,违法行为人时某、江某被移交辖区裕兴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5月28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时某、江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另据了解,传播发布不实视频者张某已于5月3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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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创建成效,全面推进石家庄市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回应广大市民“创城模式常态化”的新期待,省会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近期推出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20条。

    其中,第三条规定:曝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天网视频、民警现场查处取证、群众“随手拍”等渠道获取的信息,通过路面LED屏、交管局官方“双微”、广播电视等媒体,曝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不守法、不文明过路口行为;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罚。

    早在2017年5月15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发布“最严交规20条”,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公然侮辱、谩骂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辅警;以加速驶离、闯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检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辅警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一场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正在石家庄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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