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秦皇岛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批准后正式实施。这是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社会关注的“痛点”和政府工作的“难点”,坚持开门立法、问题导向,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的一部创制性立法,也是我省设区的市中第一部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实施使秦皇岛市在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机动车停车矛盾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背景下,停车场管理开始步入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法治轨道,有效解决了停车“难”“乱”“贵”等问题,规范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使用,对于促进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助推全国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