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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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科研的带头人——孟庆瑜
孟庆瑜

    个人档案:孟庆瑜,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负责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多项学术职务,受聘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等多项社会职务。

    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和高等法学教育发展新需求,孟庆瑜主持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形成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新机制;出版《经济法》《环境资源法概论》等教材6部;完成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教改成果获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他坚持教学与科研相长、科研引领教学的理念,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9项;出版《经济法基本问题研究》《保证性住房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10部;在《人民日报》《现代法学》等权威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9篇论文被全文转载;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省部级奖励5项。

    他注重发挥学科集群和人才聚集优势,强化与法律部门的协同合作,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先后受托完成《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法治化的决定》等17项地方立法项目,《河北省邮政条例》等两项立法后评估,参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肯定。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他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受托完成《京津冀协同立法研究报告》《雄安新区立法构想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自主完成《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调研报告》,得到省长许勤等领导批示;智库报告《立足“高新”定位,全面推进“法治雄安”建设》得到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向利等省领导批示;咨询报告《关于河北省中小学全面开设法治课程的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原副省长许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批示,并获河北省2016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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