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葛鑫、侯莉莉:
本院受理尹兰军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冀1128执167号恢复执行通知书、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三日上午十点到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辅助室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随机抽取评估机构,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阜城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永晨商贸有限公司、张献忠、王利娥:
本院受理原告中天汇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永晨商贸有限公司、张献忠、王利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32民初8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元氏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闫兴朝:
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广通投资有限公司元氏分公司诉你及张新安、杜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新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审判监督庭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元氏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大伟: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727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吴利平:
本院受理原告阳原太格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727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海娟: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亮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强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洋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朱先东:
本院受理原告韦明明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