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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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杨会来:

    本院受理原告藏晓艳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武邑县人民法院审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缺席判决。

    武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军、孔小静:

    本院受理原告南宫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海军、孔小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市金坛元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北威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威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宫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华诉被告常州市金坛元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北威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威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宫分公司、张建申、宋鹏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581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立强: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周付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河北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立强: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曹文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河北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郑七的: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许亮: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奔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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