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班珏
参加公安工作五年,常群勇摸爬滚打在刑侦一线,成为同事们眼中的“办案能手”“破案能手”。然而,12月9日,犯罪嫌疑人罪恶的尖刀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
“不忘初心甘洒热血写忠诚,牢记使命不畏生死铸警魂”……12月13日9时30分,衡水市冀州区殡仪馆内,挽幛轻垂、哀乐低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民警常群勇遗体告别仪式正在这里举行。衡水公安民警、辅警以及自发前来的社会各界群众上千人含泪送别他们心中的好战友、好刑警。
12月9日10时许,冀州区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常群勇不畏危险、冲锋在前,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用利刃刺伤胸部,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0岁。
生前,常群勇只当了五年刑警。时间不算长,却先后获得公安局“办案能手”“破案能手”称号。这五年,他走得执着、坚定,无怨无悔。
“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说说的”
2009年6月1日,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读书的常群勇因为政治坚定、学习进步、团结同学、成绩优异,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学习笔记上,他留下了这样的话:“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说说,而应落实在行动上……没有哪个党员有资格说:危险不该归我,苦难不该归我,奉献不该归我,牺牲不该归我。”
从学校毕业后,他通过考试成为一名警察。又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接受了两年的专业学习。他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梦想成为“除暴安良”的英雄。
2012年8月,常群勇到冀州市(现冀州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工作。这个瘦削的年轻人引起了大案中队中队长方洪冀的注意。“他平时话不多,就是爱学习,懂的知识多,简直就是个‘十万个为什么’。”
常群勇是土生土长的冀州人,他的家跟公安局就隔着一条马路,可他差不多天天泡在单位,有案子办案子,没案子就看书。(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