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古孟冬
“现在开庭!”12月13日上午9时许,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第13审判庭,随着主审法官郭俊光敲响法槌,石家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某劳动争议一案如期开庭。但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都没有到达庭审现场,而是坐在家中或办公室内“隔空”参加了庭审。
“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坐在家中也可以参加庭审。”裕华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巧莲说,这得益于他们启用的互联网法庭。据她介绍,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只要在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上下载并安装省法院研发的互联网庭审软件,登录“互联网庭审诉讼平台”,就可在任意地点参加该院的互联网法庭庭审。
(下转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