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董文天 聂建宾)唐山市以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基础,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抓住法律服务“个性化”和“精准化”这一特点,将原有的“一对一”政府法律顾问模式调整为“个性化+团队咨询”的法律顾问团模式,走出了一条独具唐山特色的政府法律顾问新路子。
唐山市法治办主任蒋观勇介绍,2015年11月起,唐山市开始推行“一对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即针对每位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不同,相应为其各配备1名法律顾问,从而为市领导提供直接、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从两年的实践运行来看,此举对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形成合力不足、集体智慧发挥不够,对照提供精准、全面、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鉴于此,从今年5月开始,唐山市即着手研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将个性化法律服务与团队咨询相结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队。同时,唐山市制定出台了《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探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新模式。
唐山市政府法律顾问新模式推行以来,法律顾问团有力、有效参与并推动解决了唐山市二环路涉及唐钢后屯矿纠纷、联通科工贸公司申请破产等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涉法涉诉问题和矛盾。实践表明这种模式既便于顾问团成员各展所长,集思广益,又可以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更专业、更精准、操作性更强的法律咨询服务。
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国辉表示,政府法律顾问团模式,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借助法律“外脑”和“智库”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这标志着唐山市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开展,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道必经程序固定下来,确保各类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有序,借助好法律顾问的智慧和力量,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唐山市政府法律顾问郁红祥表示,新模式的推行,很好地弥补了以前的漏洞和弊端,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一员,站在新的起点上,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会更加忠诚与勤勉,遵守法律、恪守道德,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保守秘密,守住底线,要“主动行为”“能动作为”。既为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防范“保驾护航”,也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发展“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