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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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作模式 做实做细民生检察

    王建立

    省人大代表、河北省国际华商联合会副会长

    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曾受邀参加了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及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等活动,深深感受到检察机关为做好群众工作所做的努力。尤其是路南区检察院打造的“1+4”工作模式,做实做细做深了民生检察,实现了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的高度融合,让检察工作看得见、摸得着。

    路南区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探索出的“1+4”工作模式,成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新路子,赢得了各级人大代表们的好评。一是搭建便民利民的监督平台。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评议会,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的11种情形进行监督,真正听取了人民群众的声音。二是搭建关注民生的宣传平台。我曾参加过该院组织的法律夜市、法治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也曾通过微信、微博、新闻门户网站了解到检察工作的最新资讯,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能够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使民生检察成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服务站”。三是搭建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实现覆盖全区的网格化管理,在各社区、街道设置网格管理员,及时筛查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专项检察,使民生检察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排头兵”。四是搭建维护民权的信息平台。坚持以社情民意为预警,与网格内的派出所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保证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到位,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让公平公正看得见。

    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凸显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公正性,确保检察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值得大家进一步思考。我认为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方式。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后,应积极探索调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与监察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有序运行。

    厘清基层检察室的职能范围。检察室作为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应定位其主要职能包括打击和预防犯罪、进行诉讼监督、处理涉检信访、参与综合治理、服务经济发展等,牢牢把握到位而不越位。基层检察室应立足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立案监督、职务犯罪预防、“两法衔接”等工作,大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跟进个案预防、警示教育和预防调研,以“组合拳”的形式让民生检察真正成为贴近群众的“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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