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赵兰英、梁金宝典当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8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赵兰英名下位于长安区中山东路269号16-1-1706,16-2-1406号房产二套。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28.YLwQSR发布的拍卖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戴显算与纪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纪永军名下车牌号为冀A9H229别克牌轿车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将对纪永军名下车牌号为冀A9H229别克牌轿车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纪永军名下车牌号为冀A9H229别克牌轿车 拍卖时间:2017年12月25日10时至2017年12月26日10时止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纪永军 拍卖机构:淘宝网 联系人:王建强 联系电话:0311-88706079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11/22,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98号财金大厦001栋1103、1104号房产(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2018年1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康法官,咨询电话:0311-67795019,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座1106室,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11/22,户名: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7号荣景园18-1-2803房产(详见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2018年1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康法官,联系电话:0311-67795019,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座1106室,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周檀: 本院受理原告刘耸与被告周檀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周檀偿还原告刘耸167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位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辛集市人民法院
河北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上诉人石家庄中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北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石家庄中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了(2017)冀01民终7133-1号民事裁定书。 依照该裁定书,查封被上诉人河北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开发的“壹度恒园”项目,预售许可证号为:2012-004号,3号楼1单元502号、3号楼1单元301号、4号楼1单元101号、4号楼2单元201号、4号楼1单元602号、4号楼2单元202号、4号楼2单元302号、4号楼2单元401号、4号楼2单元601号、4号楼2单元602号、5号楼2单元502号、5号楼1单元501号的房产。上述查封期限三年,自2017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因地址不详,本院(2017)冀01民终7133-1号民事裁定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未能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1民终7133-1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建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黄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张海平: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刘析洋: 关于李少民与刘析洋借款纠纷一案,晋州市人民法院拟对刘析洋名下的房产(房权证为029300400870号)进行价值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通知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晋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晋州市中兴路145号213室,联系电话:0311-84337402)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拟评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领取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执行局提交书面异议书。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晋州市人民法院
赵小丽、郄进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秦科强: 本院受理原告曹卜与被告秦科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秦科强偿还原告曹卜借款本金34700元、利息1538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位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辛集市人民法院
崔丙义、王京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支行诉你们、李苍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83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冀0183民初29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王国艳: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白明峰诉你、褚艳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作出(2015)长民初字第126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褚艳青在规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光之华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杨文喜诉石家庄光之华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文彦、刘慧林: 本院受理原告李敬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洪顺发: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裴翠联: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董会生: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吉晓娜: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王旭: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王彦召: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西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河间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顺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间市钢丝绳厂: 本院受理原告李顺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沧州市万冠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沧州建投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赞: 原告张博龙与被告李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83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郑超、郭晶: 原告彭拴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83民初2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马艳伟、聂俊平: 原告聂增社与被告马艳伟、聂俊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83民初3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王栓良、王涛: 本院受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2015)石民三初字第0034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7)冀0123执19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山东迈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孙凯: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责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802民初2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