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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村”民警用心“了”旧账

    本报讯 (记者 韩志强)12月5日,广宗县葫芦乡自来庄村村民老陈拿着15000元钱,喜极而泣,这笔拖欠了13年的“欠款”,他终于拿到手了。老陈说,这要感谢一位“回村”的民警。

    今年10月份,邢台市公安局统一开展全体民警下基层的“回村当警察”活动。市局宣传处民警崔信行被安排“回”广宗县葫芦乡自来庄村开展工作。崔信行没事就到村民家串门拉家常,得知了老陈家的事——

    2004年,根据原村干部的安排,老陈在进村公路两侧栽种了几百棵树苗,当时村干部承诺支付他树苗、工钱和维护费用共计15000元。由于村干部换届等原因,老陈迟迟未拿到工钱。

    2014年9月,这些树木突然被砍伐了。公安机关将砍伐树木的犯罪嫌疑人抓获,被砍伐的树木暂时交由附近一个木器厂老板保管。现任村干部积极协调,准备将被砍伐的树木顶替工钱,补偿给老陈。谁知,当村干部和老陈来木器厂要取走木材时,老板却说木材不在木器厂。多次交涉无果后,事情就此搁置。

    崔信行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多次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找木器厂老板,讲解相关法律知识。12月5日,木器厂老板将15000元现金交给老陈手里。

    老陈说:“这几年,当时和我一起干活的村民成天追着我要工钱,我也没钱给人家,愁死我了,这下好了,这13年的心病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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