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智勇)12月4日,宁晋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3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赵宁线与平安路十字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统一行动。在检查一辆车号牌为冀E60***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冯某涉嫌饮酒驾驶,酒精检测值为48.7。
当民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冯某于2016年1月15日曾因酒驾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冯某这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
对于冯某二次酒驾的行为,宁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