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8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沧州:举报违法燃放 烟花爆竹可获奖500元

    本报讯 (代晴)12月5日,据沧州市公安局透露,即日起,举报在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500元奖励。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市区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有三种,群众可拨打“110”举报,或到属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举报,或登录“沧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照片、文字等信息进行举报。

    拨打“110”举报的,举报人可选择到公安机关或提供微信号转账两种方式领取奖金;到属地公安机关举报的,到属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通过微信举报的,通过微信领取奖金。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