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俊颖)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献县人民法院发挥协同执行威力,于近日在黑龙江哈尔滨执行到位案款4200余万元,并查封房产5套、机动车3部,使得1件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今年7月,“春雷行动”——执行攻坚战结束后,沧州中院即开展了协同执行专项活动,并成功协同执行执结了肃宁法院强制拆除建筑物案等“骨头”案件。近日,沧州中院执行局又就被执行人在东北地区的案件进行调度,筛选出中院执行案件1件、献县法院执行案件2件,并决定对两级法院的这3件案件协同执行。
沧州中院和献县法院干警抵达哈尔滨后,他们在零下20摄氏度的低温下,冒着大雪,连续作战,仅用两日时间,就彻查了各案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及时控制。随后两日内,执行到位案款4200余万元,并查封房产5套、机动车3部,使得1件执行案件顺利结案。另外两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受到极大震慑,已委托律师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希望能达成和解,东北之行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