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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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张杰:

    本院受理南宫市国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581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冀0581民初86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鹏文包装有限公司、华锐、谢军:

    本院受理原告武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122民初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园园: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华诉被告宋少康、李园园、李梦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冀1124民初25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九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饶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振平、刘英、河北欧陆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2018年3月8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徐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薛书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727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朱敏丽:

    本院受理原告朱小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织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金辉:

    本院受理冯丽丽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9执1280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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