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会同省环保厅、省地税局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我省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对包括北京、天津在内的30个省市相关税额标准制定情况进行摸底和对照,对全省所有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调查,对典型企业、重点监控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论证并征求市县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方案。该方案已于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对于环保税开征后对企业会产生什么影响、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制定的环保税税额高于原排污费价格,会造成部分企业名义税负上升,但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享受减免税政策,可使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