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6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张家口:山城检察创品牌 “一院一新促发展”
近日,张家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华(左三)到扶贫点阳原县朱家庄村,向村里党员和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就基层检察院加大力度保障扶贫攻坚决战决胜进行指导。
资讯图片:张家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于先兴一同到张北数据中心调研信息化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工作。
资讯图片: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组织辖区第二中学学生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片,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编前话:今年以来,张家口市各县(市、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主线,深化省检察院党组“五检”总体工作思路,注重“一院一新促发展”,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品牌,打造亮点,齐头并进,携手谱写了山城检察的华美篇章。

    桥东区检察院

    捕诉一体化提升案件质效

    桥东区检察院遵循务实、高效的原则,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调配检察力量,在刑检部门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缩减了层层报批手续的同时,也解决了入额检察官权责利难统一、考核绩效难实现等问题,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实行扁平化管理,将原侦监部、公诉部合二为一,建立刑检部。二是减政放权,实现权与责统一,压缩审批模式,独立承担办案责任。三是工作分类,资源向一线倾斜,实行专职检委办公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双办”护航。四是方法跟进,确保案件质量,探索推行了“一案四查”法。五是加强考核,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捕诉一体工作模式后,入额检察官在考核层面上均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桥西区检察院

    创新品牌推动全院工作

    桥西区检察院把开展“一院一新促发展”专项活动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主要抓手,确立了未检工作和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两项特色创新工作。

    未检工作除继续发挥基地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外,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创新重点,实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社会调查和预防帮教“五位一体”的办案模式,量身定制帮教挽救方案,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法治屏障。

    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突出检委会的宏观决策作用,二是进一步明确审议案件的范围,三是规范会议程序。

    在两项特色创新工作中,未检工作尤为突出,未检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未检部负责人吴桂平获得全省、全市“最美政法干警”荣誉。

    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以“四促”品牌筑牢发展根基

    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实施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不断聚焦检察队伍建设,以实战历练为切入点,将“以案促训、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促建”作为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性工程来抓,采取集约化办案模式,实行师徒结对办案办法,应用“一案一评”机制等,不断创建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的用人机制,着力弘扬干警的“工匠精神”,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磨砺锤炼,“素质再造”得到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高,为全院整体工作增比进位添注了新的动力。

    在“四促”品牌的作用下,该院有效解决了持续攀升的大要案承办任务与有限的办案力量间的矛盾,营造了“能干事业、能出成绩、能创一流”的氛围,推动检察队伍实现良性发展态势。由于工作业绩突出,近年来该院有2名干警入选全市“十佳干警”,6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10余名干警获得市检察院、区党工委表彰。

    蔚县检察院

    创新青年干警培养机制

    蔚县检察院依托青年干警人数多、素质高的优势,打造“四个平台”,创新青年干警培养机制。

    把握政策导向,广开引才之门,打造“政策引才”平台。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参加案件研讨会、观摩庭、读书交流会,跨部门交叉办案,培树先进典型,宣传调研等青年干警培养新机制,打造“制度用才”平台。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培训渠道,以送出去、请进来、传帮带方式,打造多元化“培训成才”平台。联合县纪委等部门建成魏象枢故居、蔚州署等四个文化基地,打造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大力强化人文关怀,全力打造“文化育才”平台。

    该项举措实施以来,全院青年干警迅速成长、成才,部分已成为各个岗位的中坚力量,也逐渐在全院营造出增比进位、跨越赶超、事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助力多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下花园区检察院

    “民行”“未检”特色品牌放异彩

    下花园区检察院“一院一新促发展”活动确定了两项特色工作,一是“规范行政履职、净化执法环境、促进花园发展”的民行检察工作,二是“五防”教育校园行的未检工作。

    开展民行检察特色工作,建立内外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民行部门与控告申诉、公诉等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流转,加强工作配合。同时,民行检察干警主动到律师事务所、相关行政机关走访、座谈,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未检活动中,集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深入开展“五防”教育校园行活动,派出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现两项工作已初见成效:民行检察部门共办理监督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且全部被采纳。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策,受到了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宣化区检察院

    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室成绩斐然

    宣化区检察院在“一院一新促发展”工件中,抓制度、重监督,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工作成效显著。

    整章建制,明确职责。制定了“检察室工作职责”等多项制度,规范工作,处理好监督、配合与制约的关系,做到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引导不主导,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深入开展对辖区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阅辖区内派出所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卷宗共计2427件,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3件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多次应邀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司法形象。

    据悉,全市侦查监督机关派驻检察室调度会结束后,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该院设立了派驻宣化公安分局、庞家堡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四个检察室。

    阳原县检察院

    利用“两法衔接”强化侦查监督

    阳原县检察院加大“特色亮点”工作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务实工作举措,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今年以来,共立案监督5件7人。

    在接待律师工作中,开通了律师接待预约电话及网上预约,并提供便捷的阅卷、拷贝电子扫描件等案卷材料服务,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今年5月25日,该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司法先进单位,夺得市检察院颁发的“文明司法流动红旗”。

    该院通过到各行政执法单位走访调查,查阅执法台账,查阅执法卷宗,调取执法票据,以及建立立案监督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保障立案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案件管理部门以“规范司法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为主线,积极探索尝试律师接待新模式, 有力促进律师接待业务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尚义县检察院

    打造生态检察 守护绿色家园

    尚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一院一新促发展”工作,多措并举,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守护绿色家园。一是成立工作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针对问题集中整治,形成长效联动机制。二是立足监督职能,全程督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三是拓展工作思路,创新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理念。四是坚持保护理念,创建尚义县补植复绿基地。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发生。

    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探索创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社会效果。出台《尚义县检察院在涉林案件中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尚义县补植复绿基地,拍摄并广泛传播检察微电影《绿色守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北县检察院

    精准立案监督 坚守法律公正

    张北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对标学习、增比进位”活动,抓特色,创新路,创品牌,确立了“以立案监督工作为切入点,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院一新促发展”工作品牌。

    该院把握“三种途径”,即办案中挖线索、走访中问线索、台账中摸线索,拓展案源。巩固“三种机制”,即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与公诉部门构建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采取“三种方法”,即坚持一个“准”字,做到案件事实把握准、案件定性准、适用法律准;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取证快、结案快、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强调一个“细”字,做到调查计划周密细致、调查取证深入细致、审查案件全面细致,确保监督效果。针对“三个现场”,即建立定期现场巡查监督机制,适时提前介入现场进行侦查,设立驻所检察室现场督办,促进侦查活动更规范。

    赤城县检察院

    打造利剑、忠诚、亲民品牌

    赤城县检察院围绕全市检察机关“一一四四”总体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利剑、忠诚、亲民”三个检察品牌,让品牌意识成为争先创优之“本”,让亮点特色成为提升整体工作之“翼”,实现“1+2>3”的品牌聚集效应。

    一是启动“1+4+1”侦防工作模式打造“利剑检察”品牌。所谓“1”,就是加速主管领导“发动机”马力;所谓“4”,就是把反贪、渎检、预防和办案安全融为一个整体工作谋划,“四轮驱动”全面推动。另外一个“1”,就是发挥好“一票否决制”奖惩作用。二是唱响“忠诚、崇法、担当、奋进”的赤城检察精神,传承“大海陀”红色基因打造“忠诚检察”品牌。三是推行全员“预约”接访模式,打造“亲民检察”品牌。

    崇礼区检察院

    “三力迸发”抓好反腐办案工作

    崇礼区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本着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的原则,坚持办案工作不放松,坚持“三力迸发”,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反腐工作上下功夫,在实战中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自侦铁军。

    区域特点“准”把握,全力查办“微腐败”。紧抓退耕还林小专项,以此为突破口,深入查办农村“微腐败”案件,先后立案2件6人。案源线索“广”排查,精准打击不放松。5月初,通过网页发现线索,侦破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会计三人共同贪污退耕还林补贴款一案。坚持办案求“实”效,反腐力度全覆盖。在参加高检院专案侦办过程中,立案侦查贪污案件3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实现了小院办大案、小院出铁军的目标。

    沽源县检察院

    构建三级涉农检察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沽源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涉农检察工作,通过构建三级涉农检察工作网络,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健全由检察院主导、乡镇干部协助指导、村联络员反馈信息的县、乡、村三级涉农检察工作网络。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沽源建设。坚持惩防并举,突出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重拳惩治基层“微腐败”。建立统一规范的涉农专项资金台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采取在县电视台播放涉农防诈骗专题片、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方式,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成立两支驻村工作队,脱产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尽全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怀安县检察院

    多管齐下推动办案品牌创建

    怀安县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周密部署、创新思路,全力推动反渎亮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将品牌创建纳入“一把手”工程,采取集中指导、实地指导的方式,全程了解品牌创建活动,并加大对品牌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二是多管齐下,增强办案效果。积极找寻案源线索,改变渎职侵权类案件线索匮乏的状况,明确办案重点和办案目标,深研细判,做好总结。三是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风纪意识。

    反贪工作在线索匮乏的情况下,强化政治担当,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率先完成反贪办案预警目标,为全市反贪部门作出表率。民行工作在案件数量和质量上,也得到明显提升,在所办案件类型上继续补齐短板,不留空白,实现全面提升。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重点参与市检察院组织的开展对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案件阅件4800余件,侦查违法行为百余件次。

    怀来县检察院

    全力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

    怀来县检察院将财产刑执行监督作为重点工作,探索制定“三个联动”有效措施,有序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案管部门联动,及时收集涉及财产刑的刑事判决书,做到心中有数。与自侦部门联动,借助自侦部门熟悉职务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的优势,案件判决后发还暂扣的财物时,及时监督法院扣划财产刑部分。

    与刑检部门联动,侦监、公诉部门在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嫌疑人的财产清单进行备案,待案件判决后提供给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据此有针对性地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通过与法院刑庭、执行局共同核对,共排查出78件未履行财产刑案件,全部录入财产刑执行监督信息数据库。与公安、监狱进行沟通,开展财产刑执行法治宣传教育。该院通过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康保县检察院

    “两法衔接”推动检察职能发挥

    “一院一新促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康保县检察院确定了以规范化的“两法衔接”平台助推检察职能发挥和“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职能发挥两项特色亮点工作。

    专门领导小组积极协调,促使各部门横向联通、优势互补,深度配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工作。通过派驻乡镇检察室覆盖该县全部15个乡镇,为基层群众司法需求提供便利,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12次。制定相关制度,保证“两法衔接”平台规范高效运行,同时规范检察室的职能。共将61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该平台,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648件,今年以来录入案件数居全市第二。通过平台发现线索,监督县公安机关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涿鹿县检察院

    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涿鹿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一院一新促发展”工作,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机制,按照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建立提前介入常态化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前移侦查监督切入点,严把案件入口关。以帮教观护基地为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成立专门的观护帮教小组,建立观护帮教档案,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

    该院与县开发区晨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检企共建观护基地合作协议,在工业园区建立观护基地。观护基地有力切断了涉罪未成年人原有的不良社会交往,防范了因羁押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问题,为犯罪行为较轻且无羁押必要的“三无”(在本地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无收入来源)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能够顺利回归社会的平台。

    (本版组稿 李东升 冯建东 姚辉)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