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帼霞
“能为老百姓办点事我就高兴”是胡俊的口头禅。1992年,胡俊担任尚义县南壕堑镇司法所所长。26年来,他始终坚持“服务司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目标,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他任所长的司法所200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并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2011年,胡俊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
■清官能断家务事
某村村民孙某婆媳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胡俊前去调解,在纠纷中婆婆孙某不慎摔倒致肋骨骨折。胡俊立刻租车将老人送到医院,并为老人挂号找医生救治。温馨的举动感动了老人的家人,胡俊又抓住时机做孙某家人的思想工作,看到素不相识的人都这样对待老人,孙某的家务事也顺利化解了,一家人和好如初。
多年来,胡俊坚持有纠纷必介入,有诉求必调解,积极推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调解体系。在他的建议下,南壕堑镇是全县第一个建立起“三位一体”调解中心的镇,并很快建立健全了“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新体系。体系按照居住和行业特点,把辖区分为27个责任单位,建立健全27个调委会和行业民调组织;聘任15名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优秀人员为镇调委会调解庭和“三位一体”调解中心调解员。1451名“十户调解员”遍布全镇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
自2007年“三位一体”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胡俊受理并调解各类案件613起。其中人民调解381起,行政调解22起,司法调解204起,联合调解6起,使全镇民间纠纷调解达到了100%,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发生。
■推进法律服务镇域全覆盖
近年来,胡俊围绕镇域经济中心工作,司法工作服务园区、生态、旅游、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法律职能全面融入全镇综治工作思路中,积极探索经济转型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多元化法律服务机制。以法律顾问为切入点,将法律服务推向纵深,实现了法律顾问镇域全覆盖。他联络协调全镇每个法律顾问点,推动法律顾问与服务单位签订责任状,保证顾问村(居)法律事务快办优先办。
胡俊积极联系河北铁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镇综治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引领。具体工作中,实行动态分析研判和重点对象管控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司法所以六步法为切入点推进工作,调查评估要“实”,衔接要“细”,底数要“清”,档案要“齐”,定位要“准”,管理要“严”。根据犯罪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重点、次重点人员不同的考核考察制度。胡俊负责的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占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一半,因为基础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多年来没有一人脱管、漏管现象。
■电话24小时开机
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胡俊带领司法所为全镇20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络点并免费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了镇、村(社区)二级法律服务工作网络,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确保全镇法律服务覆盖率100%,全面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法律服务有求必应,同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服务。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积极与镇“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对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基层司法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全面整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法律服务。除此之外,胡俊还免费担任全镇的法律顾问,手机24小时开机,群众有事随时可以打电话向他咨询,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够感受到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