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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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谁执法谁普法”呈现新亮点——
法治宣传融入公园景观

    □ 本报记者 刘波

    孤竹文化公园地处卢龙县城的中心地带,县委、县政府和多个居民小区环绕四周。11月28日下午3时,公园里草木萧瑟,一人多高的芦苇被寒风吹得倒向一边。即便如此,这里仍不时地传出音乐声,人们随着旋律或唱或跳。

    走在公园主要的两条路上,可以看到两边摆放着一个个厚重的花岗岩景观石。“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卢龙县地方税务局宣”“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卢龙县环保局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卢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与其他地方的景观石不同,这里每个景观石上都刻着普法的宣传语和政府执法部门的名称。

    “这样的景观石在公园里一共有20个,这也是我们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措施之一。”卢龙县司法局局长黄志明告诉记者,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卢龙县为此完善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县法宣办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责任制度。县司法局还制作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展开。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县司法局再次把目光投向孤竹文化公园。“以前我们就在这里做了很多普法宣传牌。”黄志明说,为了能够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过程中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识,司法局曾经在公园里悬挂了100多块小宣传牌,建成了一条普法走廊。但是由于风雨侵蚀,这些木制的宣传牌如今都已丢失殆尽。

    怎样才能长久地让普法宣传牌留在人们的视线中?黄志明一直在思索。一次出差到外地,他在当地的公园里看到宣传语被写在景观石上,一下子受到启发,想到不妨利用景观石进行普法的办法。回到单位,他马上组织人员探讨实施办法,并通过县普法办向各部门征求宣传语。这样的办法得到执法部门的积极响应,公园管理部门也大力配合,在每块景观石下都安装了射灯。

    现在,法治理念与公园绿化、设施相融合,石、树、草、花相得益彰,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法治宣传风景。每天,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来公园里健身休闲的人们都会驻足在这些景观石前,品读其中的内容,“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也由此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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