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玉朝 通讯员 吴文和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本报记者就我省“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及“七五”普法实施等有关情况,采访了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
记者:每年“12·4”国家宪法日都会确定一个活动主题,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贾文雅:我省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记者:“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省安排了哪些活动?
贾文雅:“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其间,全省各地各部门都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宣传我省地方性法规,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河北建设。
“12·4”期间,省法宣办重点组织以下三项活动:一是12月4日当天,在石家庄市西清公园开展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市、县也将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活动。二是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委法治办等部门开展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评选,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河北建设进程。三是在“三下乡”活动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农民群众赠送法律图书,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记者:10月18日,省“两办”印发了《省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请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贾文雅: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为认真落实该《意见》,今年10月,省“两办”印发了《省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省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全文共144页,6.5万余字。责任部门涉及党委、政府、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直驻冀单位共92个部门,各部门清单条目共816条。普法责任清单除规定了各部门系统内普法任务外,明确了各部门应向社会公众或当事人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治理污染、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及我省地方性法规。省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各扫“门前雪”,种好“责任田”。建立施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有效解决普法工作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大格局,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我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贾文雅: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场所,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到2020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全部建有法治公园或广场,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建有融入法治元素的公园或广场、街道。二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各类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形式,提升法治文化作品质量,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三是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利用法治公园等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