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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检察院全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发挥职能重创新 助力崛起显担当
依法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是检察机关重中之重的工作。图为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等市院领导于11月27日在雄安新区与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工作协调组组长白振平等有关人员在一起,共同研究落实省检察院党组部署的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工作要求。   王浩霖 摄

    □ 赵健 王婧

    保定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到哪里。2013年以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谋划了“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强力推进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社会治理创新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了服务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能的同频共振,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赢得了企业家的广泛赞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给予批示肯定。

    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莅临保定视察调研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立足保定崛起复兴,着力破解服务方向不明结合不紧的难题

    思路决定出路,创新推动发展。四年来,保定市检察院围绕保定崛起复兴的主旋律,把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引领服务大局工作不断深化。

    统一思想共识,凝聚形成服务理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凝聚形成“创新引领、精准发力、统筹推进、提质增效”四个服务发展新理念。市、县两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在涞水、安国、涿州、高新区等地多次召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服务发展路径不断清晰、服务发展举措进一步夯实。

    创新考评机制,发挥考核导向作用。2014年初,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探索出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制定了《考评办法》和《计分细则》,将检察业务(占60%)、综合工作(占40%)双位并行的考核体系,改为检察业务(占60%)、综合工作(占30%)、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占10%)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引导司法办案不断向服务发展倾斜、向优化环境集中。保定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共办理破坏发展环境职务犯罪、刑事犯罪2340人,检察工作实效进一步凸显、公信力持续提升。

    谋划五大平台,形成立体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了巡回检察室和派驻检察室、“两法衔接”、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和诉讼法律监督等同步发力的“五大平台”,既独立成章,又互为纲目;既能单独发力,又可组合出击,初步形成了立体辐射、全面覆盖、整体拉动的服务发展“检察高地”。“五大平台”自搭建以来,检察机关内部交流线索、情报400余件,极大地增强了服务发展的效率和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定位,着力破解就案办案支撑不够的难题

    思维固化则庸,顺势发力则兴。四年来,保定市检察院顺应形势要求,积极主动作为,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赢得了广泛认可。

    由“坐等上门”向“主动作为”转变,实施精准对接。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与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召开各类联席会议200余次,各县(市、区)院每年均确定3-5项党委政府关注的突出问题,重点加以解决。雄安新区成立后,市检察院继续代管三县检察工作,针对新区全面整顿基层组织、规划新区发展建设、解决居民企业搬迁腾退等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依法快捕快诉了安新县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陈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要求长期坚持、确保实效。

    由“宏观服务”向“订单服务”转变,提升服务标准。立足企业司法需求,召开驻保企业、商会、非公企业和科技创新座谈会,开展“服务企业百家行”“检察室进园区”等一批重点活动,制定出台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和《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成立派驻开发区检察室27个,建立检察联系点89个,与全市900余家企业实现“检企对接”,在全省率先实现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全覆盖,解决了补偿资金安全、项目进驻等问题300余个,为莲池区长城汽车、涞水县京涞新城、高碑店市北京新发地等重点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北京新发地高碑店农产品有限公司专门致信省检察院,对高碑店市检察院派驻园区检察室表示感谢。

    由“漫天撒网”向“信息主导”转变,完善监督渠道。积极发挥“两法衔接”、侦查信息化、“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功效,发现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信访、舆情线索500余个。通过发挥信息平台功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6件,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案件101人,解决了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监督雄县环保局移送的王某污染环境案,监督白沟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在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省“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保定市检察院作为检察系统唯一代表介绍经验。

    ●立足优化发展环境,着力破解项目落地难服务不优的难题

    决心决定效果,责任赢得信任。四年来,保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检察工作与发展、稳定、民生有机结合,打出了全面发展的“组合拳”。

    严打各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7225人,提起公诉29483人,依法批捕、公诉了刘某、邸某等一批把持基层政权、影响发展稳定的典型案件。集中开展涉企涉检信访排查化解,排查化解信访隐患95件。全力配合雄安新区“三项行动”,依法办理了安新县张某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新区稳定。

    融入反腐大局,净化政务环境。部署开展“治理超载超限领域”“净化金融领域”“人防领域”“住建领域”等查办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办破坏政务环境职务犯罪1145人。市委书记聂瑞平批示:“就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活动是个好办法。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在专项工作中做出了可贵贡献。”主动融入反腐大局,铁腕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查处了一批影响发展的腐败分子,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12亿元,有效净化了政务环境。

    强化诉讼监督,服务企业发展。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抗诉等监督手段服务企业发展,共监督涉企民事案件55件,提请抗诉36件。引导侦查了涞水郄某、郄某某等6人扰乱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手段服务企业发展,提出民事抗诉36件,发出检察建议625件。监督纠正了易县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2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0余万元。

    ●立足党委政府关注,着力破解服务施策不准担当不足的难题

    大事难事看担当。四年来,保定市检察院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实干实政决战决胜,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保护“碧水蓝天”,护航“绿色发展”。开展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利剑斩污”“保卫蓝天”等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64人,提起公诉708人。依法查办了雄县姚某、郭某等五人倾倒废酸、杨某排放电镀废水污染环境案。严查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了蠡县“5.18”河北省首例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及背后蠡县环保局3人环境监管失职案、唐县环保局田某等人玩忽职守案。

    精准预防监督,助力脱贫攻坚。阜平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形成“扶贫资金用到哪,预防监督跟到哪”精准预防工作经验,建立精准预防机制20余项,对“管钱、管人、管事”进行全程流水化监督。今年7月27日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阜平县召开,“阜平经验”得到了与会高检院反贪总局、省扶贫办、省民政厅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民生民利。保障改善民生中心工作,真正让群众安居乐业、让企业家安心创业。配合政府抓好房地产遗留、违法占地、违法违章建设等问题,严厉打击金融、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活动。共审查逮捕涉及民生领域犯罪248人,提起公诉356人,依法查办了望都县李某、朱某等4人注册虚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非法集资案,唐县张某、徐水县闫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等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

    发挥职能重创新,助力崛起显担当。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保定市检察院通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助推保定检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色亮点工作频现。面向未来,保定检察将继续聚焦中心工作,持续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彰显检察担当,为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加快实现保定跨越、崛起和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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