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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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司法局
以“四化”建设为抓手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上档升级

    近年来,涿州市司法局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为涿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组织机构建设网络化

    在乡镇、办事处,高新区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司法、综治、信访、国土等机构为成员的乡级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的人民调解工作。

    在每个村、社区建立了调委会,依托村、社区“两室”建有调解室,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印章、标识、公示栏、文书格式“五统一”,人员、责任、制度、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经费保障“六落实”。村、社区规范化人民调解室达到60%,均设有独立办公用房,制作了涉及农村宅基地、农业承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劳务工资等方面内容的常用法律知识展板,让调解员和当事人一目了然、有法可依。

    在村、社区建立了“十户调解员”、“楼院调解员”制度,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

    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系,密切协作,组建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有效缓解了交警部门因警力不足、时间紧张而导致的延迟调解现象,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对医疗纠纷早介入、早调解,较好地协调了医患关系,维护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了干扰正常医疗活动事件的发生。

    截至目前,该市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443个,其中专业调委会9个,覆盖面达到100%,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人员选聘渠道多样化

    涿州市司法局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努力打造一支工作积极主动、业务水平高、人员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

    一是以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明确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的选任标准,使文化水平、法律素质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涿州市现有调解员2826名,60%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退休的政法工作人员的比例达到23%,队伍结构得到了明显优化。

    二是在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把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列为服务内容与职责之一,法律顾问协助村(居)委会做好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充实了人民调解力量。

    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了30名公益调解员,并签订《聘用协议书》,对岗位职责、工作待遇、权利义务、考核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实现规范管理。自2015年2月履职以来,公益调解员调解或参与调解民间矛盾纠纷426件,其中调解成功413件,调解成功率97%。

    四是针对司法所人员不足的情况,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以劳务派遣方式为全市司法所充实辅助人员22人,使一批文化水平高、素质能力强的青年加入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来,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业务知识培训制度化

    对新任人民调解员,该局实行任前培训制度,组织学习在调解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与技巧,讲解调解协议书制作实务等工作规范,为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人民调解员证》,使他们持证上岗,尽快在民调工作中发挥作用。

    自2012年以来,该局每年都举办两次全市调委会主任培训班,请省厅有关领导或法学专家教授等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使基层人员开阔思路,丰富调解方法与技巧,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在全市遴选5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讲师团,坚持每年到每个乡镇巡回举办2期以上调解员培训,使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调解能力得到提升。每年举办模范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先进典型做事迹报告,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了广大调解员,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以会代训,每月底召开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司法所组织辖区分片召开调解员例会,交流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学习法律法规、观看法治光盘、讲解业务规范、集体研究复杂案件,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调解工作机制长效化

    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以乡、村为主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预警、调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随时掌握辖区社会动态,对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进行预防和提前处置。

    实行“以案定补”制度,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给予相应补贴,有效地激发了调委会和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实行表彰奖励制度,从2013年开始每年年底在全市开展“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公布评定标准,实行层层把关,最终评选出20个模范调委会和20名模范调解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使广大调解员增强了荣誉感。

    探索界边民间纠纷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涞水县司法局、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就接壤区域的联管、联控进行了研究,2012年联合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跨界接边地区联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界边乡镇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工作委员会,负责涉及三个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处制度、纠纷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了房涞涿人民调解工作一体化,切实维护界边地区社会稳定。

    几年来,涿州市司法局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实调解人员队伍,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有效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涿州市司法局正在谋划在乡镇、村(居)实行专职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强基固本,强力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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