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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刘文利 李媛
近年来,唐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充分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打造沿海经济强市、建设美丽唐山”的工作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保持全国前列
多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将普法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起点谋划、高层次发力、高强度落实,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八进”和“法治八建”,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年7月,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唐山市再次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是唐山市继“四五”、“五五”普法后,第三次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也是河北省唯一一个连续三次受到表彰的城市。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健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等9大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全市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已有各类调解组织739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3万名,年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特别是近两年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待遇得到普遍落实,有效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动力,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2012年以来,唐山市先后有11个调解组织、20余名人民调解员受到部级表彰,2017年初,丰南区小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等2个单位和乐亭县乐安街道司法所长等6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和“全国模范调解员”。
强戒场所始终保持安全稳定
2013年劳教制度改革后,唐山市强戒所立足实际、不等不靠,提前对全所干警分期分批地开展了强制隔离戒毒方面的业务培训,在劳教学员解教的同时开始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成为全省首个获省、市两级正式批复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时,积极推行省“365”戒毒新模式,健全完善《市强戒所管理工作规定》、《市强戒所安全防控工作规定》等12个制度性文件,用制度约束行为,场所连续12年保持安全稳定,连续6年被省戒毒局评为“戒毒工作优秀单位”。时任省司法厅厅长穆思山到唐山调研时指出:“唐山所坚持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序推进
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在唐山市开始全面试行后,面对新工作新任务,唐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唐山市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唐山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社区矫正手机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审前社会调查、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奖惩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社区矫正规范性不断提升,工作得到上级领导高度肯定,其中《实施细则》、《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被印发在全省推广。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矫正人员,逐步建立起“出来有人接、回来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四有”工作机制,努力做好对他们的接茬教育和过渡性帮扶。2012年以来,唐山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385名,累计解除11856名,现有在册人员4529名;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6874名,目前在册12323名,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2‰以下,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唐山市“32239”发展战略,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再创辉煌中发挥好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一方面,紧跟唐山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服务,与多家市属重点企业签订了法律服务意向书,先后参与曹妃甸京唐公司标段建设框架协议起草、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工程质量检测公证、京唐港中海油海上作业侵权诉讼等,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先后建立了唐山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基地和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为300多家中小微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点对点”咨询服务,找准法律服务切入口。几年来,全市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年均办理律师服务事项1.6万件,公证事项2.5万件,基层法律服务事项5000余件,司法鉴定事项8000余件。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以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在全市实现全覆盖,889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为5000多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升级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智能语音系统上线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每天派驻律师到市、县两级群众工作中心、涉法涉诉中心,免费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高质量、零距离法律服务初见成效。全市现有行政体制公证处在全省率先完成事业体制改革。法律援助对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低保标准1.5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计算)或持有县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受援门槛进一步降低,一般性申请案件受理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同时审批环节得到进一步优化,先后在全市监狱、看守所、法院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力度不断加大。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为民服务优秀窗口”和“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等为抓手,大力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统筹抓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不断提高。今年初,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唐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争先进位创一流”主题活动,紧盯先进、着眼短板,深入研判主要业务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兄弟单位间所处的位置,为各项工作制定了“跳一跳够得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改进工作举措,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市委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刘建国等领导到该局调研时指出:“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和班子队伍是让市委、市政府非常放心、非常满意的。”多年来,唐山市司法局曾先后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被司法部荣记一等功,今年4月27日,唐山市司法局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预示着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和职责,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推进者和践行者。新目标就在眼前,新征程已经开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唐山市司法行政机关一定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各项要求,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新唐山的新篇章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