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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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士杰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441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原告于2017年11月7日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并于2017年11月6日缴纳上诉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褚文林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441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原告于2017年11月7日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并于2017年11月6日缴纳上诉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褚文朝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原告于2017年11月7日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并于2017年11月6日缴纳上诉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赵全民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441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原告于2017年11月7日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并于2017年11月6日缴纳上诉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魏庆国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441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原告于2017年11月7日向我院提交上诉状,并于2017年11月6日缴纳上诉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艳亮、张淑双: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杨军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102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杨迪付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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