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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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为引领 全力加快鹿泉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 李为军

    “法治”与“法治”,区别在一个字上,含义却不同。两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但在不同的时间和层面,侧重点不同。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入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随着国家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县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就更多地落在了推动法律落实上。为此,我区始终坚持成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革为引领,以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走出了一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路。

    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今年以来,我区组建鹿泉区和鹿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18个职能部门123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全部划转,真正实现了“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环评备案制试点,手续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4天缩短为1个小时。全面实施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设立的制度性成本。调整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10张清单,初步形成了“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管理体系,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了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事项两个100%全覆盖。

    深入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我区整合国土、规划、园林、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职能,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配齐了三个中队和六个机动巡逻队人员,协调编制70个,招录有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150名,实现了定编、定岗、定责。特别是实施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在人口聚集的乡镇设立独立执法队伍,在分散区域设立跨区机动执法队伍。每个队专职负责特定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渣土运输管理、“两违”行为整治等,确保做到“六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清理和第一时间恢复。此外,在民政、公共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也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深入实施法治审查改革,全面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我区从实施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入手,全面推行了法治审查改革,确保了政府决策不跑偏、不违法。同时,深入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5名专业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政府各项重大政策研究和法律文书把关等,进一步降低了政府履职的法律风险。

    深入实施社会监督改革,全面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我区高度重视与区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和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及普通人民大众诉求的及时解决,并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政策意见的制定。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不定期接受人大对环保、煤改气、资金审计等专项工作的质询。区政府历次常务会,都坚持邀请一定数量的代表和委员列席会议。对于一些专项办法的制定,我们还采纳了许多普通群众和企业家的合理意见,使文件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必公开。今年上半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教育民生、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820余篇,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到了群众好评。

    (作者系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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