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1月22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让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 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纪实

    □ 周玲

    近年来,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完善监督方式,严把抗诉案件质量关;转变监督方式,全面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做到既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又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了群众的点头称赞。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2014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彰显公正不缺席

    “明明是他们房地产公司不按时交房,我们只是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有什么错吗?”赵某不解地对前来提审的桃城区检察院的张检察官喊道。

    “您不要着急,也请您放心,我们检察院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提审结束后,张检察官和同事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

    原来,某公司所建商品楼,因违章加建楼层未能通过审核,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所以一直没有交房。致使业主赵某、韩某和刘某3人,组织50余名业主集体上访。公安机关将上述3人刑事拘留,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张检察官和同事经依法审查案卷及实地调查,了解到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诉求表达具备一定的正当性,上访人员在上访路途中,并未引起交通混乱,未与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经劝导后就已撤离,整个上访过程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最终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法律的公正,不仅在于严惩犯罪分子,让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制裁,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还在于严把法律关,让没有构成犯罪的公民能够在正常法律程序中洗脱嫌疑,不受冤屈,真正彰显“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坚守底线不动摇

    2016年3月,桃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贾某组织卖淫一案,区法院一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变更罪名为介绍、容留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因有确切证据,桃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改判张某、贾某二人构成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罪,二被告人分别领刑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和二年零六个月。

    桃城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始终坚持守住法律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6年以来,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7件,全部得到纠正和回复;提出刑事抗诉22件24人,法院已发还或改判8件9人,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民做主不含糊

    2016年4月,张三(化名)和张小丽(化名)协议离婚后,张小丽意外得知张三在离婚时隐瞒了一处门店,向法院提起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为了得到前妻张小丽对涉案门店早已知情的证据,张三向法院提起一起虚假的门店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并私下与好友徐某商量,让徐某充当该虚假纠纷诉讼中的“被告”,由徐某向法庭提交一张虚假的前妻张小丽签字的涉案门店的“租金收条”,后该收条被法院确认。张三以此主张前妻张小丽在离婚协议签订前就对涉案门店收取租金事先知情,后张三胜诉。

    针对此案,桃城区检察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多方求证,查明该案的关键证据系伪造。在取得相关证据之后,该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建议对相关法官作出处理,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该案重新审理。最终张三因妨害作证罪移送公安机关,现已被法院判决。该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