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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话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重视法治、努力推进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委法治办的部署,本报开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专栏。专栏将集中刊发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 “一把手”的访谈,重点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和“一把手”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与作用谈理解和认识,总结和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 本报记者 田宪忠
问:2016年年底,中央制定下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久前,河北省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您如何理解两个文件出台的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起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又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擘画了宏伟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新高度,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央规定”和“河北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使法治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准则和基本运作方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问:刚才,您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您认为党政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答:早在2015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了深刻的阐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如果说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是“关键少数”,那么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关键中的关键”。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能否将法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的事业和工作中,关键在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否有真正实行法治的意愿,是否真心实意推进法治建设。
我们应当看到,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牢记“有权不可任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