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鲍娜军
马静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东华司法所的所长,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她善动脑、讲科学、爱创新,重学习,由于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想方设法帮大家
“大家遇到困难,她总有办法保护大家的利益不受损失!” 辖区居民谈起马静,满是称赞。
东华街道地处石家庄市核心商圈,人口密度大,人员结构复杂,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矛盾突出。2015年1月26日,李某等四五个居民找到东华司法所,反映小区的物业公司停暖气,家里老人、孩子受冻感冒。要求尽快解决供暖问题,否则,就去市政府上访。
原来,李某等人提前把取暖费交到原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居民取暖费的交接工作出现问题。了解情况后,马静多方协调,联系两家物业公司、居委会和小区业主李某一起协商供暖问题。最后建议:原物业公司将收取的供暖费交给社区居委会。全过程由东华街道住房保障科、司法所监督,新物业公司尽快恢复供暖。多次讨论协商后,各方均同意司法所的建议,物业公司恢复供暖。
担任司法所长以来,马静积极与辖区各调解委员会合作,参与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等各类民间纠纷130余起,有效杜绝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温馨”引路科学帮教
妇女王某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生活中,王某经常与丈夫孙某吵架,两人婚姻出现问题。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马静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王某夫妇的人格特征、原生家庭背景和个人成长经历,对这个再婚的重组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而后,马静又恰当地运用尊重、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等心理咨询技能, 减缓当事人的焦虑。最后,提醒王某面对现实。在马静耐心劝导下,夫妻关系缓和,两人都表示好好过日子。
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马静始终将校园的法律宣讲放在第一位。她多次邀请检察院、法院的干警们,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把审判庭“搬”进校园,让孩子们在校园就能直接感受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近日,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师生直击庭审现场,旁听孟某盗窃一案审理的全过程。这样面对面的活动,让孩子们在真实的法治教育中,更好地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今年9月,在举办“两个顾问(法律顾问、公证顾问)”法律宣传活动中,马静指导群众下载“冀法通”手机版APP,扫描手机二维码加入律师、公证员的微信群,参与的群众人数已达到300余人。目前,“冀法通”“两个顾问”的微信群等网络社交平台已成为辖区群众的“掌上”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