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 (记者 古孟冬)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得怎么样?《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在各地落实情况如何?今天,省委法治办有关负责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今年9月出台后,全省各市对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保定市委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实施办法,研究确定了全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聂瑞平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落实。廊坊市委六届二十一次常委会就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市委书记冯韶慧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先后两次作出批示。沧州、石家庄、张家口、承德、邢台及定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在组织好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的同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张家口、承德两市,还起草制定了本市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全省各市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实现了报纸有版面、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页面,形成了全社会学习宣传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邢台、衡水、廊坊、定州市在当地党报转载了实施办法或本报刊发的专题解读;保定市在《保定日报》专辟版面,邀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进行了专题解读。各市还通过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等情况及时宣传或深度解读。秦皇岛市着眼于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专门组织了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知识考试,全市县以上主要领导干部1200余人参加了考试。
全省各地对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加强督导。根据省委法治办的部署,各市委法治办组织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其中,石家庄市委法治办通过查看会议纪要、学习记录、照片和视频资料等形式,从中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在“法治石家庄建设”微信群中进行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