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卫 李娜)为真正打造“对内服务审判、对外服务群众”的诉讼服务品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健全网上立案制度,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网上立案。为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工作,唐山中院制定施行了《网上立案工作办法》,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登录法院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管辖法院经审核后符合立案条件,直接登记立案,当事人通过备案手机号获取动态密码和案件编号参与诉讼活动,保证当事人足不出户网上立案。今年以来,该市法院共网上立案9075件,网上立案和自助立案数量名列全省法院第一。
建立健全联系法官程序性制度,保障当事人与法官沟通顺畅。为解决联系法官难的问题,唐山中院制定实施《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当事人联系法官程序性事宜的规定》。当事人请求预约法官的,首先引导其联系案件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耐心接待,不躲避;各业务庭指定一名副庭长和内勤为常务联系法官协调人,在当事人联系不上案件主审法官时,由常务协调人联系主审法官;主审法官确因工作或者其他事由无法脱身时,常务协调人要了解主审法官具体意见,并将联系结果给予当事人明确答复。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联系法官模块功能,法官经常登录审判流程中本人办案系统账户,及时回复当事人的询问留言。今年以来,唐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当事人联系法官1699人次,其中网上联系法官166件。
建立健全律师值班管理制度,保障法律援助有序高效。为有效缓解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和对法律的误解,1月9日,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进驻唐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此,唐山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驻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管理办法》,规定值班律师由司法局统一选调、领导、管理,市中院和县(市、区)法院对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律师值班期间,发现需要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在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达196人次,解答法律问题696个,引导法律援助12件。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保障诉讼服务规范化量化管理。为实现诉讼服务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唐山中院制作了“五本一表”,即:律师值班情况登记本、联系法官登记本、12368服务热线接听登记本、案件查询登记本、复印诉讼材料登记本和诉讼心灵驿站心理咨询师接待记录表,做到一事一记、随时可查。同时,修改、完善“诉讼提示”,优化原有服务内容,增加新的服务功能;在书写台展示常用新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此外,适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法规新变化,唐山中院全方位修改、完善、补充诉讼服务宣传手册,补充京津冀跨域立案、心理咨询、执行信息公开内容等。今年以来,发放诉讼提示、诉讼服务宣传手册和法律文书样式2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