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王保磊:
本院受理的原告衡水康达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1102民初2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河东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苏敬敏、孙双革: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河西支行诉衡水鑫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7年12月4日10时至2017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马新淑名下的位于衡水市胜利路北侧商贸城二期D座西楼1-2层5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及优先购买权人请登录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0318/07)参与报名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本院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咨询电话13393288666、0318-2818618。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网拍时间告知书
申请执行人:杜冰、王扬等52人
被执行人:衡水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人:高振育
本院在执行杜冰、王扬等52人申请执行衡水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17)冀1102执恢61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衡水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衡水市人民西路1456号广泰瑞景城小区12号楼L03号、L05号、L06号、L07号、L09号、L16号及13号楼L01号、L02号等8套门店。本案现在淘宝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2017年 12月 9日 10时至 2017年 12月 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
公告媒体:淘宝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sszc.gov.cn)、河北法治报。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受理了申请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铁支行公示催告申请[(2017)冀1102民催8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依法作出(2017)冀1102民催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超、亿美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桂霞诉被告李超、亿美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冀1102民初3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侯智慧、侯智明、侯天宜:
本院受理原告卜海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冀0802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