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馨 崔玉兰)近日,安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重婚罪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安国籍小伙张某新婚未满一年便接连两次收到其妻王某提起离婚诉讼的送达通知。10月的一天,他正忧心忡忡地在家闷声干活,忽然听到阵阵歌舞和鞭炮声,出门一看,竟发现是自己的妻子在跟邻家李某举办婚礼。
只见李家门口张灯结彩,一个大大的“彩虹桥”横跨马路两侧,上面烫金大字赫然印着新郎:李某,新娘:王某。而婚宴更是异常热闹,整条街上鞭炮震天、人头攒动。酒席从李某家的院里一直排到了胡同口。见此情景,张某用手机将婚宴现场和“彩虹桥”拍摄了下来,并很快报了警。
原来,张王两人自2015年结婚不久即遭遇婚变,妻子王某决意离婚,并先后两次提起诉讼。经数次调解无果,2016年8月,安国市人民法院认定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张某即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王某也如期收到了张某上诉的送达通知。而当时再婚心切的王某已与李某交往一年有余且怀有数月身孕,她并未理会张某的上诉请求,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作出二审判决期间,隐瞒自己尚未离婚的实情,高调地与李某举办了婚礼。
经审理查明,王某在明知其与张某的婚姻诉讼仍在进行,尚未产生生效判决结果、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并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重婚罪的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