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枣强县张秀屯镇某店经营人员李某向警方报案:有人在自己的店内实施诈骗。枣强县公安局张秀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展开调查。
据李某陈述,当天,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到店内购买香烟时,使用的是微信支付形式,自己也看到了对方手机上“75元支付成功”的界面。然而,在盘点时,他却发现并没有收到这笔转账。
经侦查,民警很快确定了这名“购买”香烟人员系衡水市桃城区的杨某。迫于压力,杨某于近日主动到张秀屯派出所,向民警交代了其在多地利用微信支付给自己另一个账号的方式诈骗香烟8条的违法事实。
目前,杨某已被行政拘留。 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