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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社区工作者,我应邀参加了承德市双滦区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观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专题片、参观未检工作区、参加针对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座谈交流以及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我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体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尽责、关爱,更加认识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有温度、意义非凡、使命艰巨而又光荣的工作。
当我走进未检办案工作区参观时,顿感神清气爽、耳目一新,墙壁上张贴着“塑造阳光心灵,开启美好生活”等温馨话语的宣传字画;书架上整齐摆放着有关普法、励志、维权的书籍读物;郁郁葱葱的绿植盆景以及人性化的圆桌……检察官在这样的环境中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释法说理,用满满的爱心去救治和抚慰受伤的心灵。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非常注重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延伸。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严格落实讯问、询问女性未成年人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制度。积极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防止因一时失足对未成年人今后的人生进程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强化规范适用禁止令的量刑建议工作,加强对判处缓刑、管制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针对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向相关执法单位发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检察官通过严谨求实的工作理念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的原则,使未检案件得以客观、文明、规范、公正的处理。
翻阅评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卷卷宗,既有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严格适用规范审批程序,也有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有针对性提起公诉案件的庭审教育词和不起诉案件检察官寄语的生动显现,未检干警办案卷宗的字里行间折射出未检工作的目标,那就是尽最大努力让失足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早日回归社会。
双滦区检察院还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爱未成年人就是关爱我们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拓展检察职能,敢于并善于为未成年人发声,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社会化大预防、大保护的格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