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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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治“醉驾”
—— 来自武强县人民检察院的报道

    □ 刘金英 郑丙奎 张浩威

    “‘醉驾’问题危害大,事关公共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我们检察机关必须积极彰显法律监督职能,主动作为、有效治理,该出手时就得依法出手。”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燕日前对笔者如是说。今年以来,武强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站在扎实服务大局、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高度,以“向有关单位及时发检察建议”、“集中公诉醉酒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等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发检察建议源头促治理,搞集中公诉增强震慑力。据了解,近两年来,武强县检察院先后受理公诉案件270件335人,其中危险驾驶案件40案40人,占案件总数的15%,占涉案总人数的12%。针对日益严重的“醉驾”犯罪,武强县检察院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今年3月13日,武强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向武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了“亟需引起重视”和“做好相关工作”的检察建议,并派员到交警大队“面对面”的交换意见。

    3月23日上午,武强县检察院就近几个月来所发生的5起因“醉驾”导致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集中公诉,武强县法院当庭依法进行了宣判,5名“醉驾”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实刑并处罚金。这些“任性”的司机受到了应有惩罚。

    这次被公诉、审判的5起案件都是“醉驾”犯罪,都造成了双方车辆损坏或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但有些人却缺乏法治观念或存有侥幸心理。就此,检察官明确指出:汽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如果“醉驾”也一样构成犯罪。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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