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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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先过合法性审查关
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颁奖词: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是从制度层面解决政府行政机关决策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意义深远。

    2016年10月1日,《河北省县级以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必经程序。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前,决策机关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各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时限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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