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玲)多年来,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放在第一位,全方位注重“关护帮教”,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现涉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零发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工作中,桃城区检察院柔和执法,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在讯问未成年人时,保证法定代理人全部到场;对于困难家庭无力聘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困难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为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情挽救,积极创设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室”。在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通过拉家常式的讯问方式,打开未成年人内心世界,掌握其心理状态,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正方案,修复他们受伤的心灵。跟踪帮教,针对不同案件情况进行相关回访指导。对决定不起诉以及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采用跟踪考察、召开座谈会、到社区学校调查等方式,对他们进行进行跟踪帮教、后续指导,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境,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防止未成年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