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树奇
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以来,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这一活动,提出了“树立六个理念、提升司法公信”的目标要求,坚持市、县两级检察院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近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明就此话题接受了本刊专访。
记者:今年,省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请问陈检察长,在全省这一活动开展之前,位居省会的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在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做过哪些前瞻性的工作呢?
陈晓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信建设,始终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深化省检察院党组在“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中明确的“公信树检”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理念、新做法,努力把全市检察机关引向科学发展的轨道。在司法理念上,我们提出了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注重社会效果的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提升、一注重”活动,并提早谋划将2016年确定为“办案质量年”。在提升办案质量上,要求反贪工作要注重优化办案结构,对重点领域或小官巨贪等有影响的案件坚决查办,提高贪贿案件实刑判决率。反渎工作要注重查办重特大案件,深挖渎职侵权背后的贪贿犯罪,办复合罪名案件,办精品案,提高渎职侵权案件实刑判决率。在提升办案效率上,要求加快办案节奏,注重主要犯罪事实清楚、主要犯罪证据齐全,着力于快捕、快诉、快判。在注重办案效果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做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我们的案件查办工作既要让党委认可,又要让群众满意,真正做到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相结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在工作做法上,明确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抓好服务大局、诉讼监督、科技强检、检务公开、规范司法、队伍建设等几方面重点。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坚持以整治促公信、以管理促公信、以监督促公信、以公开促公信,使得我市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到河北调研指导时,对石家庄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两提升、一注重”活动等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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