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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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鼠拍蝇”出奇兵

  □ 通讯员 王贺杰  金玲

  今年以来,廊坊市检察院根据高检院严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要求,以查办“村财乡管”领域渎职犯罪为突破口,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式,于2015年5月开展了集中查办村财乡管中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共成功查办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8件15人,其中重大案件3件5人,特大案件1件3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1日至12日,市院反渎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基层院反渎局长、办案骨干和商调的市审计局、银监局相关人员共计56人参加的专项活动培训会,市院检察长冀运福到会亲自作了安排部署。在市院的统一指挥下,调集11个基层院的办案力量,实行交叉办案,同时行动。在“异地”上做到“三不得”,即查办单位与被查对象不得分属相邻县市区,查办单位一把手与被查对象不得分属同一县,各小组不得互相打听所查对象,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影响。12个小组办案人员集中统一时间准时到达异地指定办案地点同时开展行动,办案活动基本摆脱了人为干扰的阻力,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查处。

  2010年至2014年,村干部何文政假借村民分红、新民居建设需要资金为由,分三次从农经站冒领中心村资金200万元挪作他用,至今无法归还。在侦查过程中,他们坚持以渎查贪,扩大办案战果。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又发现了乡干部胡书琪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2006年至2015年,胡书琪利用担任农经站站长的工作便利,擅自动用农经站托管的辖区各村资金380多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六合彩、网上贵金属交易,给村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文安县法院已对胡书琪涉嫌玩忽职守和挪用公款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书琪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涉案赃款380余万元责令退赔。截至目前,全市查立的村财乡管领域所涉职务犯罪案件已提起诉讼2件2人,有罪判决2件2人,其他专项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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