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段美)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自5月1日起到10月底,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为5865件,同比增长136.4%。
报告指出,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因行政诉讼的立案范围扩大,实行立案登记制、共同被告制等原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任务成倍增加。据省高院统计数字,自5月1日起到10月底,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为5865件,同比增长136.4%。从省政府行政应诉情况看,年初至10月底,共办理97件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增长288%。
据省高院统计数字,自5月1日至10月底,全省行政诉讼败诉率为32.9%。经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有的行政机关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做出的行政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摆不正行政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一些行政机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公共利益轻个体权利保护的错误执法理念;一些行政机关证据意识和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不强;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此外,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治机构力量普遍不足,行政应诉能力明显偏弱,是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全省所有县(市、区)中共有91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张家口、唐山、沧州各县均没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11个设区市政府法治机构共有专兼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