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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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购房协议
  诈骗百万余元

  本报讯 (通讯员 蔡云飞 记者 陈兆扬)家住沧州市区的男子张某为周转资金,伪造购房协议抵押借款10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张某被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抓获归案。

  今年初,张某承包了一处居民小区的建筑工程。6月份,因为工程资金回笼不及时,张某遇到了困难。开始的时候,张某还能拆东墙补西墙应付一阵,到了后来窟窿越来越多,根本补不过来。这时,有朋友给他推荐了一家民间信贷公司。该公司同意借款给张某,但条件是要其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早已将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抵押给银行的张某盘算来盘算去,想到了朋友暂时借给他用作公司办公的写字楼。于是,他伪造了一份与朋友的购买协议,并模仿朋友笔迹签了字。拿着这份伪造的购房协议,张某找到信贷公司。对方实地考察了写字楼后,当天就放款给张某100余万元。可是,这些钱并没有解决张某的资金问题。数天后,张某见一时半会儿还不上对方的钱,干脆关了手机,玩起了失踪。

  信贷公司发觉被骗后,立即向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了案。办案民警经侦查得知,这处写字楼并非张某本人所有,而是其向朋友借用的。虽然起初张某确实有意购买这处写字楼,并支付了少量的首付款,但后来因为缺少资金,大部分尾款迟迟没有给付对方。而且张某与朋友事前约定,尾款付清后,双方方可签订购房协议,否则购买意向自行取消。所以,张某手中不可能有真的购房协议。经审讯,张某如实供述了其伪造购房协议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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