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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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长配备一对一法律顾问
——唐山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对口服务模式
  颁发聘书
  法律顾问王秋艳(左一)
  刁军杰 摄
  法律顾问郁红祥

  □ 本报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  

  在11月16日召开的唐山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会议上,郁红祥、夏文清等10名律师从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立手中接过聘任书,这标志着唐山市政府成为全省首个推行“一对一”配备对口法律顾问的市政府。

  

  法律顾问对口服务模式

  接地气更贴工作  

  法律顾问对口模式是根据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法治办挑选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相应专长的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担任市政府领导的“一对一”法律顾问。

  省法治办主任时清霜出席了此次会议并给与会者作了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时清霜说,在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前身是政府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我省今年常务会通过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今年年底前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省多数地市和省直管县市已经完善并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唐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仅全面落实,还创新了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这种工作形式更人性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对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有着标志性的意义。

  

  “一对一”对接

  全方位贯穿法治思维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对口服务模式是深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工作方式将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对应市政府领导分管领域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疑难法律事务、合同谈判等工作提供咨询和论证。

  唐山市法治办主任张国华介绍,2014年5月,唐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将政府委托的法律服务和政府委托的向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法律服务项目列入了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12月底,按照省政府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截至目前,基本实现了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和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张国华介绍,唐山市政府十分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现在对口法律顾问模式已经开始试运行。比如,明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在唐山举行,同时还将承办第25届中国电影金鸡百花电影节,市政府与电影家协会拟签订相关协议。市政府领导批转法治办审查的材料附件中,较之以往的合同审查件,新增了对口律师的书面法律意见。市政府办和法治办已请对口法律顾问先期介入并对协议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

  

  讲真话说实话

  塑造优秀的“法律顾问团”

  刚刚接过副市长颁发的政府法律顾问证书的郁红祥,十分激动地说:“从副市长手中接过聘书,神圣之感油然而生。聘书虽轻,职责却重。因为所服务的对象不是一个普通的客户,而是一个肩负着700多万唐山人民生存和发展重大利益的主体。”郁红祥说,身为政府法律顾问,在不断加强学习之外,要做到“敢说”,说“实话”,讲“真话”,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作为本土律师,我们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多为政府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与法治办一起,塑造优秀的“法律顾问队伍”,成为市政府的好参谋、好助手、好顾问。

  郁红祥律师表示,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我们的服务行为带有一定的“公务性”,理应更加忠诚与勤勉。我们要做遵守法律、恪守道德的模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保守秘密,守住底线,要“主动行为”,“能动作为”。既为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防范“保驾护航”,也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发展“推波助澜”。

  郝秀娟律师说,“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我们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唐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各位市长对我们工作的具体要求,在政府立法、项目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纠纷调处和诉讼仲裁代理等工作中多做研究,多提良策,当好政府的“外脑”,发挥好“智库”作用。

  (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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