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 讯 员 张海健
一女子雨夜被撞身亡,民警通过监控系统搜寻可疑车辆。一辆车的一个细节引起民警的注意,其左灯是一束正常光柱,而右灯光线明显呈散射状——
11月6日晚7时48分,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接事故报警:开平区唐榛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遇难,肇事车逃逸。事故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先后赶到,仰卧在路上的中年妇女已然死亡。现场勘查在入冬的第一场阴雨中进行,雨水已将路面上的事故痕迹冲走,民警只提取到肇事车遗落的保险杠碎片和灯罩碎片。
走访得知,死亡妇女是附近村民,每天乘公交车上下班,事故现场据站点几十米远,应是下车徒步回家途中,被身后驶来的肇事车撞到。
第二天一早,民警按部署分头行动。走访4S店一组确认,车辆碎片来自“五菱兴旺”微型面包车。另一组民警在现场附近一家饭店监控录像上发现,案发后,一辆同类面包车疾速驶过。因受光线和雨幕影响,车牌无法辨认。
肇事车车型确定,大队指挥中心开始通过监控系统搜寻可疑车案发前后的行驶轨迹。在几十个点位的监控录像中先后甄别后,于下午3时许,在开平区与路北区交界的屈庄立交桥的监控资料中,发现一辆“五菱兴旺”微型面包车昨晚驶过的影像。此车一个细节引起民警的注意,其大灯射出的光线有明显区别:左灯是一束正常光柱,而右灯光线明显呈散射状,说明其灯罩已经破损脱落,这与现场提取灯罩碎片吻合。民警随后驾车在立交桥与事故现场之间模拟实验,时间又与肇事逃逸吻合。至此,确定此车有重大嫌疑。
根据监控显示的车牌号,民警找到登记车主。然而,嫌疑车虽在此人名下,但已两易其主。顺此线索,民警辗转查出现车主为丰润区的任某,此人在开平区务工。
民警电话联系此人,并敦促其投案自首。任某承认肇事并与民警约定投案地点。11月7日下午6时,当民警赶过去时,却不见此人踪影,而且其手机关闭。民警判断任某思想出现波动,于是立即通过其社会关系做此人工作,并安排警力在其可能落脚点搜寻踪迹。
当晚11时许,迫于抓捕和劝导的双重压力,肇事逃逸嫌疑人任某在亲友陪同下前来投案。他交代,肇事第二天,自己买来新保险杠、右灯罩和前挡风玻璃,将面包车重新包装,而将原有物证焚烧、掩埋。接到民警电话后,他自知东窗事发,又自作聪明地将新换的部件悉数砸毁,企图恢复肇事后的原状,以掩盖毁灭证据的事实,真可谓“此地无银三百两”。
11月7日晚11时40分许,根据任某交代,民警在唐山市开平区一个废弃大院内提取了新伤与旧痕俱在的肇事车和被焚烧掩埋的肇事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