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县人民检察院着力从明责、履责、评责、追责四方面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该院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一把手”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全位体系抓“明责”;强化制度保障,修订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致力全域机制抓“履责”;强化责任意识,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构筑全程防线抓“评责”;强化立体监督,党组对重要工作部署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落实全程参与监督,着力全效督导抓“追责”。
梁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