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方冰 李秀合)日前,驻黑龙江省解放军某部向唐山市委政法委发来感谢信,称赞唐山市委政法委涉军属维权工作领导得好、丰南区人民法院工作做得好,并表达了深深谢意。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国作出批示,对丰南区人民法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事情缘于丰南区法院妥善审理一起涉军属案件。
张某(承德市人)系解放军某部一名战士的父亲。2014年8月29日凌晨,张某与受雇车队另一名司机运输货物,在唐曹高速公路与前方停在行车道内排队等候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造成张某和司机死亡、三车受损。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唐曹高速大队认定张某无责任。
在当事人、事故责任方及雇主协商赔偿未果情况下,解放军某部对军人军属实施法律援助,指派专人到丰南区法院提起诉讼。丰南区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军属案件。考虑到军属家庭经济困难,该院在决定其缓交诉讼费的情况下,开通绿色诉讼通道。2014年11月20日依法作出判决。两家保险公司的29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今年1月12日,当事人就与雇主纠纷再次向丰南区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于被告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在地,丰南区院领导认真分析案件,最终以侵权行为地具有管辖权对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并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申请。目前,涉及标的43万余元的赔偿案件已经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