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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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交规”属网络谣言

  □ 本报记者 李建华

  通 讯 员  韩波

  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帖子在贴吧、微博、微信疯传,内容为交警部门将启用“2015新交规”。这些帖子大多标题十分吸引眼球:“2015年1月1日要执行的新交规”,“开车必看,不看你输大了”,“全犯要扣掉126分”等。想必有车一族听到这样的消息后会大吃一惊,那么网络上的传言是真是假?

  为此,记者采访了邯郸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民警表示,我国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使用方面的规定,目前只有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即俗称的“史上最严交规”,并且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直到现在依然在执行。“2015新交规”1月1日施行属子虚乌有,网络谣言不可信。下面将为您逐一破除谣言。

  

  闯红灯谣传:

  记6分,罚200元

  

  正解: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100元,记6分。

  

  不系安全带谣传:

  记3分,罚100元

  

  正解: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驾车拨打手机谣传:

  记3分,罚100元

  

  正解: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50元,记2分。

  

  

  酒驾谣传:

  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正解:根据新交规规定,根据饮酒程度的不同,对饮酒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给以不同的处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抽烟谣传:

  记1分,罚100元

  

  正解:建议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不要有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有意遮挡号牌谣传:

  记12分,顶额处罚

  正解: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五项规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副驾驶乘客不满14周岁谣传:

  记6分,罚300元

  

  

  正解:为安全起见,建议儿童乘车时,不仅不要坐在副驾驶位上,而且最好使用专门的儿童安全座椅。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国家如果出台了新的交通法规,会在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地宣传和告知,所以,大家不要轻信网上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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