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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家庭幸福的良方
——走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专业法庭”槐底法庭
  2014年11月,裕华区法院副院长安建军带领槐底法庭部分人员到江苏考察反家暴告诫制度。
  精神焕发的槐底法庭的法官们,分别为庭长陈琪(左二)、副庭长马永慧(左一)、审判员李瑶(右二)、代理审判员马冲(右一)。
  2013年3月,法官们开展“法官进大集”活动。
  2014年4月14日,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一行参观调研“婚姻家庭专业法庭”。

  

  □ 本报记者 李胜男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婚姻是一个完整家庭的必备条件。为此,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早在2003年,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反家庭暴力合议庭”。2009年8月,该院针对现代婚姻家庭案件发展的特点,成立了“婚姻家庭专业法庭”——槐底法庭,专门审理辖区所有的婚姻家庭案件。

  谈及“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设立,裕华区法院副院长王惠说,离婚案件分散在多个法庭,处理尺度很难统一,社会效果不佳;法官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各种案件都审理,对婚姻家庭案件特殊性的掌握较差,“听审”和调解容易走过场,成立专业法庭,有助于提高审判质量,培养“专业型法官”以及进行司法创新。

  五年多来,“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法官们已经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个个成了婚姻问题的专家。据悉,槐底法庭连续三年的调撤率均达到85%以上,并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一人获得 “河北省十大亲民法官”,多人获得石家庄市中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  理性判定“劳燕分合”

  五年多来,槐底法庭共审理了婚姻家庭案件近3000件,在审判实践中进行了“婚姻考验期”、“离婚风险提示制度”、“心理疏导制度”等多项创新举措和有益尝试。通过在实践中使用一系列创新机制,过去曾经是“烫手山芋”的离婚案,“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法官们处理起来也游刃有余,极大地减少了可能发生的缠诉和涉诉信访。尤其是2012年至2014年这三年,因为专业审判的不断进步,发还改判率均保持在1%以下,自动执行率达96%,真正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大爱情怀

  拯救破碎的家庭

  如今,槐底法庭已经走过了五年多的专业审判之路,他们从最初的毫无经验、无从借鉴开始,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极开拓审判思路、创新审判模式,打造出了一套独特的多元化理性解决现代婚姻家庭矛盾的方法。

  五年多来,他们秉承“消除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家庭回归”的工作理念,调撤率从2009年下半年的58%,到2010年的69%,2011年的86%,2012年的91%,2013年的86%,2014年的83%。这组数字,就像是一座高山的阶梯,每一个高度,都浸透着法庭每个成员的心血和汗水,每一个阶梯,都有他们共同的坚守和坚持。

  面对婚姻矛盾,用法律这把利剑很难做出是与非的分割,所以调解和调查是槐底法庭法官们经常使用的“药方”。法官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调解和沟通,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开庭。

  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没有捷径,他们的诀窍是放下法官在法庭上的威严,深入地去解读婚姻的本质;俯下身子,深入地去了解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肯下功夫,去解决当事人自身无法解脱的婚姻难题。

  槐底法庭一共有四名正式干警,他们在法庭中每天忙着处理别人家庭里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家庭问题,但实际上,下班后回到家,他们每个人也都有着自己的一堆事儿。法官们换位思考,将工作与生活互相换位,把工作中对案件的感触带入生活,又把自己在生活中对婚姻家庭的感悟带进工作,努力劝导当事人珍惜婚姻。因为热爱自己的家庭,他们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幸福,更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去挽救出现问题的家庭。 

  法官们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虽然一般涉及标的不大,但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决定其人生转折的大事,为了达到目的,常常有些当事人拿着购物卡、现金等来“沟通案情”。遇到这种情况,槐底法庭的法官们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他们坚信只有品行公正,才能树立司法的威严,才能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再做调解工作也才更有说服力。因此,槐底法庭上上下下形成了廉洁自律、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工作氛围。

  在实践工作中学到了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一技之长,磨炼了槐底法庭法官们的意志,使他们更拥有了坚持追逐“幸福家庭”中国梦的力量。

  考验期制度,让婚姻“好合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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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两个问题,让“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法官们很头疼。其一,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判决离婚,这已经成了“司法惯例”。再者,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如何掌握,也是一道司法难题。

  槐底法庭的法官们一次次思考讨论,在不突破法律框架的范围内,从法律的字里行间,终于找到了破解之道,这就是“婚姻考验期制度”,也称为“附条件的调解和好制度”,老百姓称为“离婚冷静期”。

  槐底法庭庭长陈琪就处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都已步入不惑之年,孩子读初中,陈某在外地工作,轮休时会回家帮助妻子料理家务,日子过得还算顺心。后来,陈某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常常不醉不归。妻子多次劝说未果,心灰意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

  在庭前调解沟通中,陈琪发现妻子对夫妻感情念念不忘,于是留下被告单独交流:“如果因为喝酒的小问题造成夫妻失和甚至家庭破裂,会不会后悔?”被告表示愿意戒酒。随后,陈琪向双方解释了“婚姻考验期制度”及其法律后果,双方签署了约定期限为半年的调解协议。遗憾的是,被告没能履行自己的承诺,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这个婚姻虽然以离婚收场,但“婚姻考验期制度”使双方做到了好合好散。

  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不离婚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即使再次起诉离婚,绝大多数也做到了友好分手。2011年,“冷静期”结案91件,“冷静期”后再起诉离婚的只有35件。

  提示后果,让冲动回归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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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都会领到一纸《诉讼风险告知书》,里面的“法言法语”很多。槐底法庭创新推出的“离婚风险提示”性质相同,但内容更广泛、具体,与案件紧密结合,主要包括诉讼证据要求、诉讼程序、诉讼权利及风险,特别是诉讼结果对未来生活的影响,比如子女抚养探望、财产分割等。“离婚风险提示”的形式,是由办案法官在第一次开庭之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拉家常的方式,让当事人充分理解相关规定的内容和意义。

  在某企业打工的一对男女,婚后与公婆共住。男的从一个工人当上了车间主任,工作忙、应酬多。女的生育后,在家上网聊天日渐成瘾。婆婆不高兴,直接教训儿媳,女的不买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男的不问缘故地站在母亲这边,女的一怒之下回了娘家。后来,小两口的矛盾演变成两个大家庭的争执冲突,双方开打离婚官司。

  槐底法庭原庭长何亚辉接手案件后,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她根据经验确定,这是一种“假性矛盾”引发的离婚案件。何亚辉向双方及双方主要亲属使用的第一件法宝就是“离婚风险提示”。她对小两口的离婚矛盾、发展及解决进行分析,提出了化解矛盾的法庭意见,比如“建议婆媳分开居住”等。之后,何亚辉又引导双方协商约定“冷静期”。一年后,何亚辉回访,发现小两口已经和好如初。

  心理疏导制度,让当事人分合都明白

  婚姻生活的痛苦常常造成当事人心理上的扭曲和障碍,这些心理问题的诊断疏导,单靠法官们的司法智慧,很多时候是不够的。因此法官们将心理咨询师引入法庭,借助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进行司法创新——“心理疏导制度”。

  丈夫在部队,妻子干公安。在亲朋眼中,这两口子是工作好、收入高,更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但是,因为女方的工作单位男同志比较多,丈夫总是猜疑女方对婚姻不忠,动不动就使用暴力。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经过法庭调查,法官发现双方并无根本性的矛盾。法官与女方能够很好地沟通,但与男方沟通存在一定困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心理专家窦惠敏应办案法官的邀请,介入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

  窦惠敏运用心理科学的方法,引导双方倾诉,发现双方仍然十分珍视夫妻感情,只是双方性格有差异,夫妻沟通的方式、方法存在问题,窦惠敏建议小两口改进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女方后来到法院主动申请撤诉,不再坚持离婚诉讼。之后,小两口又几次找心理专家咨询,双方重归于好。

  目前,窦惠敏介入槐底“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心理疏导已有四年。心理专家的介入,既让案件审理做到了“分合都明白”,也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缠诉闹访现象,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心理专家的社会价值,对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保护令”,对“打老婆”恶习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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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人在离婚案件中的不理智行为,既损害了女方的权益,也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针对这种情况,“婚姻家庭专业法庭”拿出了维护女性的盾牌——“人身保护令”。

  有一对夫妻,两人均为大学老师,是两个“70后”。男的有家庭暴力问题,持续了七八年时间,女方一直忍让。男方从在家中打、专门打隐蔽部位,后来发展到在学校办公室等公开场合、打脸等显著部位。女方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男方坚决不离,而且公开殴打女方,学校老师都很气愤。“婚姻家庭专业法庭”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裕华区法院的名义发出了“人身保护令”,对女方实施保护。迫于法律的威严,男方再也不敢打了。

  目前,通过对江苏省各地的考察,裕华区法院已经设立受暴妇女庇护所。此外,他们还建立了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在固定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威慑施暴者等方面做出了规划。

  延伸职能

  探寻家庭幸福的真谛

  为了帮当事人寻求家庭幸福的良方,为了追求“幸福家庭”的中国梦,“婚姻家庭专业法庭”的法官们一方面在审理案件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认真调查取证,倾心调解,做到“清官能断家务事”;另一方面,他们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理论知识,将理论实践到现实审判中,同时延伸职能服务百姓,增强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2012年3月21日,“裕华区法院婚姻家庭专业法庭司法创新座谈会”召开,省妇联领导、省人大代表、心理学专家等,围绕如何更好地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以家庭的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的主题展开讨论;

  针对辖区“城中村”中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2013年3月7日,槐底法庭开展了“法官进大集”的宣传活动,接待群众现场咨询50余人次;

  因一直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2014年8月,陈琪被石家庄市妇联聘请为“婚姻家庭”维权志愿服务团的顾问,通过热线解答、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为受“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2014年11月,在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前,裕华法院副院长安建军带领槐底婚姻家庭专业法庭部分人员,随石家庄市妇联一行人赴江苏省考察反家庭暴力工作,重点考察了法院系统的人身保护令制度及家事法庭审判先进经验……

  法官们还坚持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注重对案件新情况、新特点的归纳总结,写下了《离婚纠纷中双方父母过度参与导致婚姻危机的思考》、《释法明理,创新思路,把脉婚姻家事专业审判——裕华区法院槐底法庭专业审判分析》等体会文章,从理论上深刻地揭示了当代婚姻家庭矛盾及多元化理性解决的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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