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晓哲 许惠平
201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动“五一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找短板查不足,定标准促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2014年10月13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省市领导的陪同下,视察该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构建一体化全领域法律服务新体系
以强化法律服务为抓手,实施“护航工程”,努力构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保障有力、覆盖城乡的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区委、区政府两办转发了《关于实施“五一三”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区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区综治办将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对各乡镇、各部门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区13个乡镇、216个村(居)、40个区直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服务联络员,按照“五有”标准建立了高标准法律服务工作站,共参与纠纷调解900余件,开展法律体检81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投资10万余元,在居民小区、村委会等场所安装宣传牌216块,在城区面积最大、人员流动最多的海山公园,建立法治宣传橱窗5个,太阳能宣传灯箱10个,建成了高标准的法治和谐文化广场。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成立了法律援助维权流动岗,先后深入到12个工地开展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起。10月,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在鹿泉召开了“五一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了该区的经验做法。
提供一站式集群型法律服务新模式
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施 “便民工程”,将涉及民生的疑难案件调解中心、法律援助、公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汇聚,在向阳街繁华地段建立了“鹿泉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功能区、等候区和后台三部分。在等候区,触摸屏提供自助办理业务指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各类业务办理情况;法律书报栏、法治图书角为等候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阅览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书写场所、老花镜、饮用水服务。在后台,建立“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将原有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改造升级,拓展职能,延伸服务空间;在后台,设有“调解室”,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即时调解。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在“私密室”进行密谈,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公证处实行工作日延时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延时预约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法律援助中心降低门槛,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受理时间,扩大援助范围。该中心运行以来,已累计接待来电咨询886人次,接待群众来访48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986件(次),达到了便民、惠民、亲民的效果,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实现了新突破。
完善一条龙网格式管理帮扶新机制
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关爱工程”,加大对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力度,全力构建党政统领,相关部门、社团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特殊人群管理新格局。投资近50万元建立了集全程监控、远程教育(心理咨询)、执法监督、训诫谈话、手机定位、电子档案等“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实现了对全区361名在管矫正对象、383名刑释解教人员等的无缝隙监管,有效减少和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吴爱英部长视察时,对该区创新管理,运用现代化、科技化方式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落实审前社会调查,实现管理前移。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制定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就审前调查的委托形式、调查内容、调查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落实帮扶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阳光驿站、乡镇18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家庭困难的“三无”特殊人员进行有效帮扶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政府的关爱,更好地融入了社会,有效避免了重新违法犯罪。
增进润物式默化型全民守法新风尚
按照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实施“法治工程”,努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尚。根据群众法律需求,组织编印了《鹿泉区公民法律知识系列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便民服务手册》等书籍5万余册,使百姓有了贴心的法律“口袋书”“百宝箱”。开通法治宣传大篷车,编演法治文艺节目,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寓教于乐。鹿泉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访》,以案释法。开通了普法实名微博,扩大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借助宣传部网评员队伍、公安局网管专门队伍,开展网上舆情社情实时监测、预警和引导,发布提示警示性短信。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村居、企业、乡镇调委会基础上,成立医患、土地、物业、保险、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食药安全等10个行业性调委会,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3397起,调解成功3369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14年,该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为创建法治鹿泉、平安鹿泉、和谐鹿泉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