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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彤华
李勇,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他是一位有着20多年审判经历的刑事法官,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热爱法官职业,爱护法官声誉。他的名字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却让孤儿院的孩子倍感温暖。他多次受到省高院表彰,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从细微处让百姓感受到温暖
老百姓一说打官司难,首先就是这四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作为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多年的老法官,李勇深知老百姓的难处,他就从这四点入手,从点滴细微之处让老百姓感受到温暖。
李勇认为,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被告人家属,还是被害人家属,都是“案件的受害者”。所以他始终怀着一颗同情心对待他们、理解他们,不急不躁,用真心、诚心、耐心、热心打动他们。时间长了,上访的老百姓口口相传,说李庭长接待当事人从来都是好脾气。
2012年,一桩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的妻子袁某因对一审判决不满多次上访,并采取极端行为拦截领导的车辆。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涉及法律程序复杂,且关注度高、影响较大,李勇受命负责此案二审工作。他或电话联系或当面接待,耐心、细致地对袁某宣讲法律、法规及刑事政策,反复告诉其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经过数十次的努力,袁某的态度终于有了很大的转变。
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较多,一审庭审时就曾发生了被害方哄闹法庭,致使不得不休庭的情况。且在省院二审阶段,庭前接待时场面也曾多次失控。为确保庭审安全、顺利地进行,在庭审前,李勇又专门和双方亲属见面进行了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圆满完成了这起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并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做“铁面官”,也做“和事佬”
“当事人打官司,不仅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更期待法官能够给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20多年的审判经验让李勇认识到,除了公正裁判,还必须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尽量去多做工作,包括加强庭后教育、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2014年,李勇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因怀疑邻居王某往其家水池内投毒,到王某家质问,并用双手抠王某的双眼,用砖头砸王某的头。听到王某呼救,王某的丈夫李某从屋里出来,张某又持砖头朝李某头上乱砸。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损伤为轻伤。
案发当天,被告人张某到警方投案。经司法鉴定,其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经一审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认为量刑重,提出上诉。被害方则认为量刑轻,也提出上诉,并要求赔偿百万元。
此案发生在邻里之间,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被害方情绪激动,坚决要求重判被告人。而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依法应从轻判处。如果此案简单维持或者改判,势必造成两家矛盾更加突出,形成安全隐患。因此,在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后,李勇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被告方积极筹措现金赔偿被害方,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被害方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撤回了上诉。被告人张某被改判有期徒刑15年。
情系孤儿,法官情怀
“我享受到了李勇叔叔和大家太多的关心和爱护,有这么多人关心我、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我才看得见光亮的未来……”
工作之余,李勇时常拉开办公桌抽屉,翻看孤儿院孩子们的来信。跟孤儿院这份特殊的联系源于2007年李勇他们办理的一桩易县灭门案。被害人家剩下的两名孤女后来被一家孤儿院收养,李勇和其他法官也从对她们的关注,转向对孤儿院收留的数十名孤儿的资助。7年多过去了,那两个孩子现在都已经工作,但是法官们对孤儿院的情谊却一直延续了下来。
孤儿院的孩子们有不少来自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庭,也有好几个因父母被判刑无人照看。李勇说,“其实我们不是单纯的捐助者,在这些孩子的身上,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了那些案件背后的被害人甚至被告人的生活故事,我们也更加深切地意识到:一个个案件背后都牵连着他们的家庭、老人、孩子的悲欢离合。所以,以善良之心对待每一个人,法官比普通人应该更具有这种情怀。”